第一章 總 則
團代會的召開是根據(jù)共青團實際工作的需要,針對前一階段和將來一段時期的共青團工作進行階段性總結和規(guī)劃,具有承前啟后、繼往開來的重要意義和作用。團代會的召開也將促進團的組織建設,在組織架構上起到進一步梳理和整合完善作用。開好團代會本身就是共青團的組織、宣傳等功能的有效體現(xiàn)和有力運作,從各班團代表的選舉到新一屆團委委員的產(chǎn)生,整個團代會包含的一系列工作過程都將促進團組織的發(fā)展成熟,為共青團工作今后的發(fā)展打下堅實的基礎。
團內民主選舉制度
團內民主選舉制度是共青團組織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則產(chǎn)生團的代表大會的代表和委員會的組織規(guī)程,是團內民主選舉的原則、方法、組織和程序等規(guī)定的總和。其中,《團章》中關于團內民主選舉的條文是團內民主選舉制度的總則,團有關選舉工作的條例、規(guī)則、辦法、意見等都是依據(jù)團章確定的原則制定的。團內民主選舉制度是團的一項重要法規(guī)。
團的代表大會制度
團的代表大會制度是共青團組織體制的根本體現(xiàn),是團的民主集中制原則的重要組成方面。團的代表大會是團的組織的最高權力機關。為了保證團代表大會的權威性和嚴肅性,團內選舉規(guī)則根據(jù)團章規(guī)定,對各級團代表大會的屆期、職權、規(guī)模、代表構成與產(chǎn)生辦法,召集會議方式及召開會議的報批程序等都作了具體規(guī)定。這些規(guī)定的總和就成了團的代表大會制度的基本內容。它是團內重要的組織制度。
第二章 團的代表大會的職權
根據(jù)團章規(guī)定,團的代表大會的職權是:
(一)審查和批準我校委員會的工作報告;
(二)討論和決定我校團的工作任務和有關重要事項;
(三)選舉出我校共青團委員會;
(四)選舉出席新鄉(xiāng)市團代表大會的代表。
第三章 團代表大會的指導思想
制定兩個選舉規(guī)則的指導思想是,按照團的民主集中制原則,改進和完善團內民主選舉制度,尊重和保障團員的民主權利,真正體現(xiàn)選舉人的意志,使團的民主選舉工作制度化、規(guī)范化。
這個指導思想貫穿于兩個選舉規(guī)則的各項條款中。具體體現(xiàn)在以下四個方面:
(一)團內選舉必須堅持和體現(xiàn)黨的領導。這是從共青團組織的性質出發(fā),健全和完善團內民主選舉制度的基本立足點。
(二)團內選舉必須充分發(fā)揚民主;選舉規(guī)則規(guī)定了女團員團內選舉各環(huán)節(jié)中享有的民主權利。同時規(guī)定,候選人的產(chǎn)生要廣泛征求群眾意見,反復醞釀討論;選舉一律采用無記名投票的方式;選舉人對候選人可以投贊成票、可以投不贊成票,也可以棄權,投不贊成票時可以另選他人;團內選舉應尊重和保障團員的民主權利,充分發(fā)揚民主,體現(xiàn)選舉人的意志,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強迫選舉人選舉或不選舉某個人。
(三)團內選舉必須實行差額選舉。差額選舉就是候選人數(shù)多于應選人數(shù)的選舉。
(四)團內選舉必須嚴格履行規(guī)定的民主程序。
第四章 團代表大會的籌備
充分做好團代表大會的籌備工作,是開好團代表大會的前提條件和基礎。團代表大會籌備工作包括以下內容:
(一)成立團代表大會籌備工作領導機構和工作機構,制定籌備工作計劃。
(二)召開團的全委會,作出召開團代表大會的決定。
(三)起草關于召開團代表大會的請示,報校黨委和團市委審批。
(四)印發(fā)代表選舉工作通知,組織指導代表選舉單位做好代表選舉工作。
(五)做好換屆人事安排工作,提出大會領導機構及其組成人員建議名單。
(六)起草團的委員會的工作報告、團代表大會代表資格審查情況報告及其他重要文件、領導講話等。
(七)做好團代表大會選舉的準備工作。
(八)做好團代表大會的宣傳報道工作。
(九)做好團代表大會的會務準備和安全保衛(wèi)工作
第五章 籌備工作的組織領導
換屆選舉是團組織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。委員會不僅要按期進行換屆選舉,而且要積極主動地認真做好換屆選舉的各項準備工作。團代表大會的換屆選舉工作,應在校黨委的領導和上級團組織的指導下進行。如有必要時,也可以建立團代表大會籌備工作領導小組,具體負責團代表大會籌備工作的組織領導,但籌備工作中的重大問題,必須提交籌備工作領導小組討論決定。
團代表大會籌備工作領導小組由團的委員會領導成員組成,書記或副書記任組長。
第六章 籌備工作機構的設置及其任務
根據(jù)工作需要,團的委員會成立團代表大會籌備工作領導小組的,可從團的委員會有關部門抽調有經(jīng)驗的同志組成若干工作小組,如人事安排工作小組、代表選舉工作小組、文件起草工作小組、會務準備工作小組等,分別負責團代表大會籌備工作的有關事宜。
(一)人事安排工作小組。主要任務是:組織團的委員會預備人選的民主推薦、考察工作,并起草向校黨委和上級團組織的有關報告;擬定團代表大會領導機構組成人員建議名單;定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組成人員建議名單,擬定代表團(組)長建議名單;編制團委委員、候補委員候選人名冊、登記表,起草有關情況說明等。
(二)代表選舉工作小組。主要任務是:起草代表選舉工作的通知,組織、指導各選舉單位選舉代表;對代表資格進行初步審查并起草代表資格審查報告;起草團代表大會和團的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選舉辦法;擬定團的代表大會特邀代表、列席人員名單;編制代表名冊等。
(三)文件起草工作小組。主要任務是:起草團委工作報告;起草團委負責同志在有關會議上的講話;起草有關決議、通知等文件材料。
(四)會務準備工作小組。主要任務是:編制團代表大會經(jīng)費預算;擬定會議通知、會議日程安排及其他會務文件;制作會議有關證件等。
第七章 附 則
(一)本章程的解釋權屬于校團委。
(二)本章程自通過之日起開始執(zhí)行。